根据《江苏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》及其工作指南有关规定,现对拟同意设立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公示:
机构名称:南京新东方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草场门大街分公司
培训项目:音乐、舞蹈、美术、演讲口才、主持朗诵、戏剧表演、摄影、书法等
培训时段:周三-周五 ?13:30-20:300
周六、日? ?9:30-18:00
培训场所面积: 1320平方米
法定代表人:杨衍朋
公示时间: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23日
联系电话:025-58591680
联系地址: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540号下关大厦1617室
南京市鼓楼区文化和旅游局
2025年1月14日